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7-12录入员:

各系(室)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苏高教会〔202127号)要求,现就我校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(一)修订教材:出版时间为201511日至20191231日之间(由出版社正式出版,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),经过教学实践检验,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。教材有修订计划,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。

(二)新编教材: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成果,内容创新、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;教学急需、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;新兴学科、边缘学科、交叉学科的教材;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;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;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;开发双语教学(全英文授课)的教材。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。

(三)“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”重点教材、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以及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可申报。

二、申报限额

本年度全省重点教材采取总量控制,限额申报,我校可申报数为16部,其中1部报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。各教学单位按限额进行申报(限额数详见附件4)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主编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,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、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;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;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、实力较强。

(二)申报教材须由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,同一主编、同一课程、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。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(如上、中、下册,教材+教师用书+学生用书+非独立实训教材等)应合并申报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(一)修订教材

1.《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修订)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1-111份。

2.《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修订)申报表》(附件2-111份。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,无须另作附件。

3.教材样书(如有教辅资料、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)1套。

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。

(二)新编教材

1.《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新编)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1-211份。

2.《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新编)申报表》(附件2-211份。

3.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,11份。

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。

五、其他

请各学院(系)及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组织教师积极申报,并于2021830日(周一)17:00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,地址:啬园校区教学6号楼121室;邮箱:jck@ntu.edu.cn联系人:王康慧,联系电话:85012071

 

附件1.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(含修订、新编).xlsx

附件2.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(含修订、新编).docx

附件3.专业分类参考目录.xlsx

附件4.限额指标.xlsx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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